各区建设局,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,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:
现将厦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做好<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>宣贯和进一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》(厦安办[2014]156号)转发给你们,请根据文件要求,结合工程实际,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各建设、监理、施工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《五条规定》,集中一段时间对职工进行集中培训、轮训,并将《五条规定》做成标语、展板,在显要位置张贴、悬挂,做到人人尽知、知行合一。
二、对隧道工程、箱涵、人工挖孔桩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,要严格按文件要求,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理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,加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、应急预案演练、有限空间作业审批、作业前检测检验等工作,配置完善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,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,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。
特此通知。
厦门市建设局
2014年11月26日